令人遗憾的是,根据媒体所披露的信息,从这份报告7月13日发布至今,有机废气处理环保组织和企业之间并未就污染问题实现直接有效的沟通,对于污染问题的认定和解决,开始陷入胶着和尴尬的状态。
其实这种状态并非“独此一例”,环保组织指责某企业出现有违国内环境相关法律、标准的行为,或者从环境正义的角度指责企业未能履行环境责任的事情常常有之,但涉事企业如何回应?仅就笔者所见,有默然不做声者,有态度强硬拒不承认者,甚至还有企业对披露消息的媒体愤怒相向。从这一角度说,不论是直接排污的两家企业和其14家客户企业,都在第一时间对媒体的质疑进行了回应。虽然有人给这样的企业行为戴上了“急速危机公关”的帽子,但企业这种不回避的姿态正是厘清问题的第一步,至少是个不坏的开始。
虽然各方都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天平的两端,企业和环保组织之间的交流大多数时候还是通过媒体隔空对话,而这种对话对于污染问题的认定乃至解决能够提供多少助力,令人不敢乐观。不论是发现问题、希望污染得到控制的环保组织,还是受到质疑、希望挽回形象的企业,现在似乎都有些“拔剑四顾心茫然”。环保组织和企业各说各话,却不直接对话,“单腿跳”或能引发一时的关注,但解决不了最该解决的问题。
以前曾有知名企业的环境管理人士向笔者抱怨,他的企业某次上了环保组织的“黑名单”,企业试图跟环保组织做进一步沟通,知晓自己缘何被“拉黑”,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环保组织最终没有向其透露核心信息。“如果环保组织增加些透明度,问题是更容易解决的”。在有能力、有意愿进行环境整改的企业中,这样的想法不在少数。但环保组织也有苦衷。曾有环保组织直言,与企业(尤其是知名品牌企业)极难打交道,他们认为钱能摆平一切,又有当地政府撑腰,并认为环保组织“动机不纯”,环保组织开展工作非常困难。
虽然环保组织常常向企业开火,成为公众眼中爆发冲突的两方,但更应关注到的是,环境利益属于公众利益,政府出台相应的监管标准和设置相应的管理机制是应有之义。但是公众在这次的事件中发现,对于壬基酚(NP)、全氟化合物(PFC)、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此次暴露出的对于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物质,中国只是从今年起刚刚将NP列入《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尚无其他监管措施,而欧盟等发达国家则已经对这些物质进行了管制,从源头淘汰。